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辉瑞“万艾可”专利权的裁决,使得国内众多觊觎抗ED药物市场的企业率先看到了纠纷中的曙光,国内企业也许能从辉瑞最终落败获得利益,但是否就此激发国内企业的研发、创新还难以肯定。
一项统计表明,我国目前生产的西药品种有97.4%属于仿制品种。由此可见,真正由国内企业研发出来的新药寥寥无几,缺乏研发能力进而导致的缺乏核心竞争力,正是中国制药业羸弱的根源之一。
然而每当有人用“重仿制,轻研发”来诟病中国的制药行业时,企业人士便会说出自己的诸多理由:投资巨大无法负担,人才、技术缺乏等等。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在国内以仿制药便可轻松获得可观利润,企业哪里还有动力与心情去开发什么新药?
回过头来看万艾可一案,虽然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其专利无效,但当初正是辉瑞凭借“万艾可”开创出了抗ED药物在全球的广阔市场,没人否认辉瑞能在关于心血管疾病的研究中发现西地那非的勃起功效是一种运气,但这种运气也需要孜孜以求的艰苦研发才能得以降临。而国内有关企业虽然一致认为辉瑞的专利在中国无效,但也不得不承认“相关技术早已记载于外国文献资料中”。说白了,这还是一个“拿来”的所谓专利。
事实上,在中国成功加入WTO之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凸现出来。最近一次亚欧会议论坛上传出的声音是:仿制品的泛滥不仅会伤害到已经具有知名度的国际品牌,还会伤害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以中国为例,在中国,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任何企业的新产品、服务和创新的仿制都会对本土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打击。
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否认中国在制药、服装、电子、通讯、汽车、音像等等领域仍然存在着严重的仿制潮流而重要的是外国公司所由此产生的恐慌情绪,则可能会对中国的市场、贸易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毕竟让所有拥有先进技术与工艺的外国企业对中国市场退避三舍,并不是我们希望出现的局面。
必须承认,“仿制”是一条简单有效的速成之道,而原创型的研发则费时费力,但综合各方面考虑,无疑后者才是一条扎实可行的长远之计。否则,对企业来说,只图眼前利益而忽视对核心竞争力的追求,无异于饮鸩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