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国专利转让网 >> 文章中心 >> 专题报道 >> 专题报道
 阅读文章

未交年费专利权终止 昆大6专家维权败诉

  文章作者:网络来源:网络转摘浏览次数:11635字体:字体颜色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花费会员币:0添加时间:2007-05-22 18:45:42提交会员:环球高科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昆明大学王某等6名副教授状告北京三维天然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天码软件技术开发公司、武汉大学出版社、成都大恒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其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等6人的诉讼请求。

    王某等6位昆明大学教授,在1988年完成了“全形汉字编码系统”这一科研项目,两年后又在此成果上研究完成了“全形(边道)汉字编码系统”。两个项目都经过了云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专家鉴定,而《全形汉字编码系统技术说明》和《汉字边道码技术说明书》都在鉴定会上发放给了与会人员。“全形汉字编码系统”和“全形(边道)汉字编码系统”也分别于1992年和1995年获得了中国专利局的授权,而两项目的专利权皆因原告没有交专利年费而终止。王某等在1989年第2期《云南软件产业》上发表了《全形汉字编码系统》一文,在1992年第一期《昆明大学学报》和1993年第四期《中文信息》上发表了《全形(边道)汉字编码系统》一文,对两系进行了介绍。“全形(边道)汉字编码系统”也获得了市政府授予的199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省教育委员会颁发的1990—1992年度科研工作三等奖。

    2003年8月,原告王某等人在昆明举办的“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上购买了由三维天然数码公司、天码公司研制,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成都大恒公司出售的《三维天然码》和《语音天然码》各一套,每套均有光盘、软件和《打字当日通》说明书。原告认为,《三维天然码》的成码依据和方法与“全形汉字编码系统”和“全形(边道)汉字编码系统”具有完全一致性,故以被告侵害了其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和著作权为由诉至昆明中院,要求四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确认了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后,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某等6人的成果是在于通过定义汉字部件与通用键盘字符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形成键盘输入法,这并不是我国法律所定义的发现,因此,原告不享有发现权。原告两项科研成果均提出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但均因其未按时交纳年费而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原告就不再享有发明专利权。原告在对其两项输入法已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情况下,并不再拥有独立存在的科技成果权,因此不能以之作为单独的权利进行主张。原告虽然拥有上述发表文章的著作权,但被告方的产品说明《打字当日通》与原告的两种编码系统的文章相比,在文字表达方式上不存在相同和相似之处,因此,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由于昆明大学6名副教授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昆明中院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上篇文章:专利侵权诉讼中止问题分析
·下篇文章: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
复制 】 【 打印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尽快予以更正,谢谢。
 相关评论
【文章评论已关闭】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专利发布 | 汇款方式
广告刊登热线:18610023907(24小时服务热线)  邮箱:cipic@126.com 点击这里在线咨询
版权所有 中国专利转让网   总访问量:
京ICP备09025046号    页面执行时间:187.99MS
注:本站信息均由会员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提供人负责,请自行审核采用,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中国专利转让网 专利新闻 专利项目推荐 优秀发明人 专题报道 专利展会 求购专利 专利法规 企业推荐 专利知识 专利论文 专利合同 专利产品专利案例 专利检索 关于专利网 专利推广 关注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