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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她可否享有丈夫申请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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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花费会员币:0添加时间:2007-05-22 18:35:18提交会员:环球高科
 读者李媛媛问:
  我丈夫发明了一种制浆机器并申请了专利,现我想和他离婚。请问,离婚后我是否可以享有该专利?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分得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知识产权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但知识产权本身是不可分割的,除非你们双方约定,将专利权转让于你,否则你无权享有该专利。
·上篇文章:如何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的行为?
·下篇文章:一个馒头里的10多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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