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部分专利之弊端及社会公众对专利的模糊认识,提出消费者、发明者与技术转让方对专利技术转让应有的认识。
关键词:专利 技术转让 消费者 发明者 技术转让方
《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99年一年申请量超过了十二万件,其社会效益极其可观。作为涉足专利近十年的我,时常翻阅《专利公报》,发现一些专利存在着弊端,同时,在社会公众中(也包括专利申请人)对专利也有一些模糊的认识甚至误解,不妨在此聊聊。
一、专利非新颖性: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三种,除了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外,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仅经过初步审查,因此,相似相同的几项发明,先后获得专利权,这也是正常的。专利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新颖性,一项发明,若与已有的发明是相同的或无较大差别时,尽管会获得专利权,但是,仍存在着被他人提出异议而丧失专利权的风险,专利也就不成为专利啦!?
二、新颖性非科学性:翻阅一下《专利公报》,看看有的专利似乎很有道理,但经过深入研究,就会发现其是违背科学原理的 ,如:设计永动机, 违背物质守恒定律等等。这不仅在我国专利,而且在国外专利也是屡见不鲜的。具有新颖性并授予了专利权,并不见得具有科学性。
三、创造性非先进性:某人的一项技术获得了专利权,某厂的一项产品也获得了专利权,甚至获得了几项专利权。获得了专利权的技术或产品,是否就是先进的呢?创造性就意味着先进性?不见得!只能说某项技术(产品)相比较而言,具有创造性并不意味着就是先进的技术。
四、专利非成熟技术:就是说有的获得专利权的技术并不是成熟的技术。由于技术方案(而不用成为完整的技术或产品)就可申请专利,因此,有的单位或个人为了抢先获得专利权,便将未进入工业化的技术(产品)而仅仅是技术方案(或实验室产品申请了专利;或者有的个人非职务发明因为条件有限,不可能作出完整的技术或产品,甚至实验室产品也难于拿出来,他仅能以技术方案去申请专利了。
五、专利非实用性:获得专利权的技术是否就有实用性?不见得!有的专利只不过是一种幻想,有的在现在的科技水平下难以实施,有的不可能给企业带经济效益。
六、专利非质量合格:一些消费者可能会这么认为获得专利权的产品就是
质量合格产品、信得过产品,这是误解;有的生产厂家也这么进行误导消费者,
大肆吹嘘其产品获得了专利权,而且是多项专利权。应该这么说:产品获得了专利权,仅只是受到专利法保护,对于其内涵──技术、质量等还须受到有关部门的鉴定,得以通过。
七、专利非实质进步:我们来看看某一产品,在包装与说明书印上好几个专利号,若再看看其专利号,发现除了一两个是发明或实用新型外,其余都是外观设计专利(有的产品甚至全是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只不过是产品的外观或包装进行了改进,对于产品的内在、本质,并无实质改进。对于玩具、服装、家具等,可以看外观设计;但对于家用电器、药品、食品、饮料等,主要看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
当然,以上列举的只不过是部分专利之现象。
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使用专利产品或接受服务时,首先要了解其获得的是什么样的专利?是发明,是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第二,要了解是否有技术鉴定证书,质量、商品合格证等。获得专利权的产品,还须获得技术监督、质检、工商等部门的认可,并非有了专利证书便可万事大吉。第三,遇及假冒伪劣产品时,消费者同样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权益保护及要求赔偿,不因获得专利权而丧失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企业来说,在寻求技术时,不要盲目相信专利证书,认为有了专利证书,该技术(或产品)就具有新颖性,是科学的、先进的且是成熟的技术(或产品),这是误解。第一、进行专利查新检索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检索,可以了解是否有相似相同的专利;还可以货比三家,在众多专利中找到既技术先进又有实用价值能产生经济效益的专利。第二、要了解该专利是属于什么阶段的技术,是技术方案,是实验产品,还是已进入工业化的产品?其成熟程度如何?其技术资料、数据是否完整?能否达到预期的技术指标?第三、分析能够产生多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第四、了解在现阶段科技状况下实施难度有多大?在本企业的技术、设备条件下能否实施?资金投入多少及回报率多大?
对于发明人来说,在申请专利前,首先,进行专利查新检索也是非常必要的。其一,通过检索,可以了解是否有相似相同的发明,这样,既可避免专利局审查不通过,又可避免获得专利权后遭到异议而丧失专利权的风险。其二,通过检索,可了解自己的发明与现有的专利相比,是否具有创造性?技术是否先进?其三,通过检索,可以在他人发明的基础上发展与完善自己的发明。最后,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其在现有技术水平下能否实现?其社会与经济效益如何?产出投入率多少等等。
来源于:《今日科技》杂志。
福建厦门市·张康德